商标注册驳回复审的流程是怎样的?
我之前申请的商标被驳回了,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 进行复审。我想了解整个商标注册驳回复审的详细流程,比如从什么时候开始可以申请,要准备哪些材料,具体的复审步骤是什么等等,希望能有专业人士解答。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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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驳回复审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对商标局驳回其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公告的决定不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并由商标评审委员会重新做出决定的程序。
首先,在时间方面,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也就是说,您要注意在收到驳回通知后的15天这个时间节点内提出复审申请,否则逾期将无法启动复审程序。
其次,准备申请材料。需要提交《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并且要在其中详细阐述复审的理由。同时,要附上商标局驳回通知书的原件和商标评审委员会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比如,能够证明您商标具有显著性、可识别性等有利于复审的证据材料,像使用证据、宣传材料等。
然后,商标评审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形式审查。主要查看申请文件是否齐备、填写是否符合规定等。如果形式审查通过,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在实质审查中,商标评审委员会会全面审查商标是否符合注册条件,综合考虑商标的近似情况、是否违反禁用条款等因素。
最后,商标评审委员会经过审查会做出决定。如果复审理由成立,商标将予以初步审定并公告;如果复审理由不成立,商标将维持驳回决定。若申请人对商标评审委员 会的决定不服,还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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