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驳回复审需要什么材料和手续?
我的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了,我想申请复审,但不清楚具体要准备什么材料,以及办理复审需要走哪些手续。希望了解一下这方面的详细信息,以便顺利进行商标注册驳回复审。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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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驳回复审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对商标局驳回其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公告的决定不服,依据《商标法》相关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并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审理裁决的程序。
在材料方面,一般需要准备商标驳回复审申请书,在申请书中要详细阐述申请复审的理由,表明自己认为商标应该被核准注册的依据。还需要提供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比如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这是为了证明申请人的合法身份。商标驳回通知书原件也是必须的,它是商标局作出驳回决定的书面文件。另外,能证明商标使用情况、显著性等方面的证据材料也很重要,像商标的实际使用照片、宣传推广资料等,这些材料可以辅助说明商标的价值和应被注册的合理性。
手续上,首先要在收到商标驳回通知书之日起 15 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复审申请。提交申请时,要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申请书,并缴纳相应的费用。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查看申请是否符合受理条件。如果符合,就会进入实质审查阶段,评审委员会会对商标是否应该核准注册进行全面审查,并作出裁定。依据《商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 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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