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了两个月房贷是否可以退房?


在探讨还了两个月房贷是否可以退房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购房和贷款是两个不同但又相互关联的法律行为。购房行为主要依据的是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而贷款行为则是和银行签订的《个人住房贷款合同》。 从合同约定的角度来看,如果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购房者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有权退房,并且还了两个月房贷这种情况正好符合合同中约定的退房条件,那么购房者是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退房的。例如,合同中可能约定开发商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交付符合质量标准的房屋,购房者就有权退房。 从法律规定的角度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假如开发商存在严重违约行为,比如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房屋实际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超过一定比例等,导致购房者无法实现购房目的,购房者就可以依据法律规定解除购房合同,进而提出退房要求。 然而,如果购房者仅仅是因为自身原因,比如个人经济状况突然变化、后悔买房等,想要退房,在没有合同约定或法定解除事由的情况下,购房者擅自退房可能会构成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此时,购房者可能需要承担向开发商支付违约金等赔偿责任。 对于已经还了两个月的房贷,一旦购房合同解除,贷款合同的目的也无法实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也就是说,购房合同解除后,购房者可以要求解除与银行的贷款合同。但在实践中,银行可能会要求购房者偿还已发放的贷款本金和相应利息。 综上所述,还了两个月房贷是否可以退房不能一概而论,要综合考虑合同约定、法律规定以及具体情况。如果有退房的想法,建议购房者先仔细研究购房合同条款,与开发商进行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可以咨询专业律师,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