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驳回的专利能够分案申请吗?
我之前申请了一项专利,结果被驳回了。现在我想了解下,被驳回的这个专利还能不能进行分案申请呢?我不太清楚相关规定,也不知道具体的操作流程和条件,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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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被驳回的专利是否可以分案申请这个问题前,咱们先了解下什么是专利分案申请。专利分案申请,简单来说,就是申请人将原本的一件专利申请拆分成两件或者多件申请。这通常是因为原申请包含了多个发明创造,而这些发明创造可能并不都符合合案申请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规定,一件专利申请包括两项以上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的,申请人可以在本细则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期限届满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分案申请;但是,专利申请已经被驳回、撤回或者视为撤回的,不能提出分案申请。也就是说,正常情况下,被驳回的专利是不可以进行分案申请的。 不过,这里也有特殊情况。如果专利申请被驳回后,申请人启动了复审程序,并且复审决定撤销了原驳回决定,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只要还在规定的期限内,是可以提出分案申请的。所以,如果你的专利被驳回了,要先看看是否进入了复审程序以及复审的结果如何,才能确定是否能进行分案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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