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亲属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可以不起诉吗?
我和我哥因为一点家庭琐事起了冲突,他在气头上把我打成重伤。现在家里人都不想把事情闹大,想问下这种近亲属之间,他故意伤害致我重伤的情况,能不能不进行起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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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近亲属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是否可以不起诉,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是一种比较严重的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这表明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属于公诉案件,也就是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况下,近亲属之间的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案件也可能出现不起诉的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在近亲属之间的案件中,如果犯罪嫌疑人有自首、立功表现,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且犯罪情节相对轻微,比如是因为家庭矛盾、一时冲动引发的伤害,检察院在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有可能根据上述条款作出不起诉决定。 此外,《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了刑事和解制度。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即使是近亲属之间的案件,检察院一般也会依法提起公诉,以维护法律的公正和社会秩序。所以,近亲属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并不绝对会被起诉,但也不是必然不起诉,要结合具体案件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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