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法中‘必须’的表述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中‘必须’的表述涉及多个方面,这些规定对于保障诉讼程序的合法、公正、有序进行起着重要作用。以下为您介绍一些常见的‘必须’表述及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在证据收集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这一规定强调了司法人员在收集证据时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因为只有通过合法程序收集的证据,才能在法庭上作为定案的依据,否则可能会导致证据被排除,影响案件的公正审判。 其次,在强制措施方面,第八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这体现了对公民人身自由的保护,公安机关在采取拘留措施时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并且要及时通知家属,保障家属的知情权。 再者,在庭审程序方面,第一百九十条规定,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审判长应当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审查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认罪认罚具结书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这里的‘必须’要求审判长在庭审开始时必须完成一系列法定的告知程序,以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确保庭审的公正和合法进行。 另外,在执行程序方面,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这意味着在刑罚执行过程中,各机关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完成相关法律文书的送达和罪犯的交付执行工作,保证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和准确性。 总之,刑诉法中‘必须’的表述贯穿于整个刑事诉讼程序的各个环节,这些规定是保障司法公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基础。司法机关和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这些规定,确保刑事诉讼活动依法进行。






- 辞退工作十年以上的员工,标准补偿是怎样的?
- 信用卡逾期欠款2万且超过3天,银行会不会起诉呢?
- 没有劳务合同辞职老板不给工资该怎么办?
- 承包土地产生纠纷该怎么办?
- 虚假破产罪的主体是法人吗?
- 我国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与周岁的对应关系是怎样的?
- 离婚后是否还有继子女?
- 副驾驶没寄安全带会扣分吗?
- 现役军人的爷爷住院医疗费能否报销?
- 中国财政报社保有什么作用?
- 什么情况下被单位开除不用补偿?
- 低保户异地就医可以报销吗?
- 减刑是否必须缴纳罚金,判决书的格式是怎样的?
- 产品质量检验规范是怎样的?
- 10年前滥用职权还会被追究吗?
- 员工非主动辞职解除合同是否有经济补偿?
- 专利权人界定为单位还是发明人有什么标准?
大家都在问
- 辞退工作十年以上的员工,标准补偿是怎样的?
- 信用卡逾期欠款2万且超过3天,银行会不会起诉呢?
- 没有劳务合同辞职老板不给工资该怎么办?
- 承包土地产生纠纷该怎么办?
- 虚假破产罪的主体是法人吗?
- 我国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与周岁的对应关系是怎样的?
- 离婚后是否还有继子女?
- 副驾驶没寄安全带会扣分吗?
- 现役军人的爷爷住院医疗费能否报销?
- 中国财政报社保有什么作用?
- 什么情况下被单位开除不用补偿?
- 低保户异地就医可以报销吗?
- 减刑是否必须缴纳罚金,判决书的格式是怎样的?
- 产品质量检验规范是怎样的?
- 10年前滥用职权还会被追究吗?
- 员工非主动辞职解除合同是否有经济补偿?
- 专利权人界定为单位还是发明人有什么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