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结案了还能重新立案吗

之前有个案子已经结案了,可现在又出现了一些新状况,心里就很疑惑这种情况下还能不能重新立案。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对于结案后重新立案是怎么规定的,有哪些条件或者限制,希望能得到准确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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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结案了是有可能重新立案的,但要分不同的情况来看。 首先说刑事案件,如果是公诉案件,通常需要出现新的犯罪事实,并且这个新的犯罪事实依法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才会重新立案。比如之前因为盗窃案结案了,后来发现犯罪嫌疑人还有新的抢劫犯罪事实,那这就可以重新立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这就是对新罪等情况重新处理的规定。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六条也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对于自诉案件,自诉人要重新立案,需要满足一些条件。即该案件属于自诉范围,受诉法院有管辖权,同时要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诉讼请求和证据。 再说说民事案件,一般来说,当案件经过法定程序结案后,意味着已经妥善处理,不能再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重新开启立案程序。不过存在特殊情形,比如发现了新的证据,或者原来的裁判确实存在错误等,这时可能会启动审判监督程序来进行再审,但这并非严格意义上的重新立案。审判监督程序是为了纠正已生效裁判的错误。另外,如果是执行方面出现问题,比如被执行人有新的财产线索可以执行等,可依据相关规定申请恢复执行等程序,但这同样不属于重新立案。 总之,结案后是否能重新立案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具体案件的性质、是否有新情况等,依据法律规定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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