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可以报住房公积金吗?
我买了一套安置房,想了解下能不能用住房公积金来支付相关费用。不知道在法律规定里,安置房是否符合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条件,也不清楚具体的申请流程和要求,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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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是一种由职工和单位共同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旨在帮助职工解决住房相关问题。对于安置房能否报住房公积金,关键要看其是否符合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规定。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如果你的安置房是通过合法合规的途径取得,并且符合自住住房的性质,那么是有可能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比如你是通过购买的方式获得安置房,这种情况就类似于购买自住住房,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提取公积金。具体条件可能包括你已经签订了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并且按照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等。 另外,如果是因拆迁安置需要对房屋进行建造、翻建或大修,同样也有机会使用住房公积金。但在实际操作中,不同地区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能会根据当地政策和实际情况,对提取条件和流程有不同的规定。 所以,你需要向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具体的政策和要求。一般来说,你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拆迁安置协议、购房合同、身份证等,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申请手续。工作人员会根据你提供的材料和实际情况进行审核,决定是否批准你的提取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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