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辞职是否可以获得赔偿?


在一般情况下,员工主动申请辞职是不能获得赔偿的。主动辞职通常意味着员工基于自身意愿单方面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这属于员工自愿放弃工作的行为,所以正常来说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赔偿。但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员工申请辞职时是可以获得赔偿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一是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简单来说,就是单位没有按照合同承诺给员工提供合适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比如在高温环境下工作却不提供防暑设备等。二是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单位拖欠工资或者少发工资的情况,比如每月10号发工资,却经常拖延到月底,或者克扣员工的绩效奖金等。三是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是保障员工权益的重要部分,单位必须依法为员工缴纳,如果没有缴纳,员工可以以此为由辞职并要求补偿。四是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例如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员工加班没有加班费,这明显违反了法律规定,损害了员工的权益。五是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也就是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如果符合上述情形,员工申请辞职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所以,员工申请辞职是否能获得赔偿,关键要看是否存在用人单位的过错行为导致员工辞职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