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工资跟社保可以一起领取吗?
我已经到了退休年龄,之前一直在缴纳社保,现在听说有退休工资和社保待遇。我不太清楚这两者能不能同时领取,想知道相关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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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工资和社保是否可以一起领,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明确“退休工资”和“社保”这两个概念。 “退休工资”一般是指在实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等单位的员工,在退休后由单位按照其工作年限、工资水平等因素,按月发放的生活费用。而“社保”在这里主要指的是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是参保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累计缴费满一定年限后,从社会保险基金中领取的养老金。 在我国,对于实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之后参加工作的人员,不存在退休工资的说法,他们退休后领取的就是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就是说,这类人员只能领取社保养老金。 对于改革前已经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他们的养老金待遇计算会比较复杂,包含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这里的养老金本质上也是社保待遇,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退休工资,所以也不存在两者同时领取的情况。 而对于极少数没有纳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单位,如一些仍保留原有退休制度的机关事业单位,其退休人员领取的是退休工资。但他们一般没有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也就不存在领取社保养老金的问题。 综上所述,在现行的法律和政策框架下,退休工资和社保养老金不能同时领取。一个人只能按照自己的参保情况和退休身份,享受相应的养老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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