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驱逐出境后还能回来吗?
我有个外国朋友,因为一些违法行为被我国相关部门驱逐出境了。我们平时关系挺好的,他也很后悔自己的行为。我想知道他被驱逐出境之后,以后还有没有机会再回到中国呢?具体有什么规定和限制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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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驱逐出境后是否还能回来,这涉及到多方面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驱逐出境。驱逐出境是指强迫犯罪的外国人离开中国国(边)境的刑罚方法。这一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五条中有明确表述: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从法律层面来说,驱逐出境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由人民法院判决的驱逐出境,这种情况通常适用于犯罪情节比较严重的外国人。另一种是由公安机关命令宣布的驱逐出境,一般适用于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对于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自被驱逐出境之日起十年内不准入境。这就意味着在这十年的限制期内,该外国人是不能再次进入中国境内的。不过,这并不代表永远不能回来。如果超过了十年的限制期限,该外国人若有正当理由需要入境,并且符合中国的入境条件,通过正常的申请程序,是有可能再次获得入境许可的。入境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没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没有犯罪记录等。在申请时,需要向中国驻外使领馆等相关机构提交申请材料,经过审核批准后,才可以重新进入中国。此外,如果有特殊情况,例如该外国人有重大的科研、经贸合作等对中国有重要意义的事务需要入境,经过有关部门的特批,也有可能在限制期内获得入境许可。不过这种特批的情况非常少见,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核和审批程序。总之,被驱逐出境后,并非绝对不能回来,但受到法律规定的限制。在符合条件和经过正常程序的情况下,是有机会再次进入中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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