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拆迁安置房不想要了是否可以退?

我家的房子拆迁后,给了一套安置房,但现在我觉得这套安置房位置不太好,周边配套设施也不完善,我就不太想要了。想问下从法律角度来说,拆迁安置房不想要了可以退吗?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或者走什么流程吗?
展开 view-more
  • #拆迁安置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拆迁安置房不想要了是否可以退,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拆迁安置协议已经签订且合法有效,一般情况下不能随意退房。因为协议是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的,具有法律效力,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合同编的约束。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拆迁安置协议通常是以书面形式订立,一旦签订,双方就应当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然而,存在一些法定情形时,是可以要求退房的。比如,拆迁方没有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且经过合理催告后,在一定期限内仍未交付,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这种情况下,被拆迁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并主张相应的赔偿。 又或者,交付的安置房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影响到正常居住使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虽然拆迁安置房不完全等同于商品房,但在质量问题处理上有一定参考性),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如果想要退房,首先应查看拆迁安置协议中关于解除合同的相关约定。如果符合约定的解除条件,可以按照协议约定的程序进行退房。若没有相关约定,且存在法定解除情形,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拆迁方解除合同,并保留好相关证据。如果与拆迁方就退房问题无法协商一致,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解决。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