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后男方不让女方看孩子,女方可以起诉吗?

我和男方离婚了,孩子归男方抚养。可现在男方总是找各种借口不让我见孩子,我心里特别难受。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通过起诉来争取看孩子的权利,起诉的话具体流程和结果又会是怎样的 ?
展开 view-more
  • #离婚纠纷
  • #探望权利
  • #起诉流程
  • #法律依据
  • #强制执行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后男方不让女方看孩子,女方是可以起诉的。 首先,需要明白“探望权”这个法律概念。简单来说,探望权就是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去看望子女的权利。这是法律赋予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法定权利 ,目的是保障父母与子女间的亲情联系,让孩子能在成长过程中感受到父母双方的关爱。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所以,从法律规定上看,即使离婚了,女方作为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探望孩子的权利,而男方有协助女方行使该权利的义务。男方不让女方看孩子,明显违反了法律规定,侵犯了女方的探望权。 如果女方起诉,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比如,会考虑孩子的年龄、意愿、双方的抚养情况等因素,来确定女方探望孩子的具体方式和时间。若判决后男方仍然不履行协助义务,女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八条规定,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法院只能针对男方采取措施,促使他履行协助女方探望孩子的义务。 如果女方决定起诉,为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建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律师可以协助收集证据、准备诉讼材料等 。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