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夫妻共有产权房变更为一方,在外地可以变更吗?

我和我爱人有套共有产权房,现在想把产权变更到一方名下。但我们目前在外地,没办法回房子所在地办理。想问下这种情况下,在外地能不能办理夫妻共有产权房变更为一方的手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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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夫妻共有产权房变更为一方产权,这在法律上属于房屋产权的转移变更登记。简单来说,就是原本两个人共同拥有这套房子的产权,现在要让产权归到其中一个人的名下。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这就表明,从规定上来看,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一般是要在房屋所在地的相关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的。 通常情况下,在外地是无法直接办理夫妻共有产权房变更为一方产权的手续的。因为不动产登记需要对房屋的相关情况进行实地核实、审查相关材料等工作,这些工作需要在房屋所在地的登记机构才能有效开展。 不过,如果夫妻双方确实无法亲自到房屋所在地办理变更手续,也可以通过委托代理的方式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委托代理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相关事宜。但需要办理公证委托手续,即出具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明确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等内容。受托人持公证书、相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 所以,虽然不能直接在外地办理夫妻共有产权房变更为一方产权的手续,但可以通过合法的委托代理方式来解决无法亲自到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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