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房产证变更为一人需要哪些材料?
夫妻房产证变更为一人,所需材料会因房屋性质和变更情形有所不同。
首先,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不动产物权的变更经依法登记才发生效力 。
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进行变更,且房屋为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通常需要以下材料:
- 夫妻双方写的变更申请并简单注明理由 。这是为了明确双方变更产权的意愿和目的。
- 结婚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用来证明夫妻关系的真实性。
- 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确认双方身份信息。
- 夫妻双方共有房屋协议 ,表明对房屋共有情况及变更的约定。
- 房屋所有权证 ,这是房屋产权的核心证明文件。
- 房屋所有权证附图、登记表复印件 ,有助于准确了解房屋相关信息。
要是房屋属于房改房,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原购房契约复印件(核对原件) ,以及原售房单位证明,写明因供暖原因允许将产权人变更为配偶名字 。
如果是离婚后需要变更产权,要提交的材料有:
- 房屋所有权证书 。
- 本人身份证原件、离婚证 。
- 离婚协议或生效法院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 ,以此确定房屋产权的归属依据。
- 原房屋所有权证所附房屋登记表、房产(分户)平面图两份 。
- 买房时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
- 有时还需要法院出的执行函 。
总之,办理夫妻房产证变更为一人,要先确认房屋性质和变更原因,再按要求准备材料,前往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
相关概念:
房改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
契税完税凭证:是由负责征收房产交易税收的税务部门向购房者开具的一种税收完税证明,证明购房者已缴纳相应税款。
执行函:一般是法院在执行相关判决、裁定等法律文书时,向有关单位或个人发出的协助执行的书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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