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产更名需要准备什么材料以及有哪些流程?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进行房产更名,首先来说需要准备的材料: 1. 身份证明:夫妻双方各自的身份证,这是用于确认身份的基础材料,证明是夫妻本人来办理相关事宜。 2. 婚姻证明:结婚证书原件,用来表明双方处于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存续状态。 3. 房产证明:房产证及其复印件,同时要携带原有的土地证和房产证。房产证是房屋产权的重要凭证,提供这些材料是为了明确要更名的房产具体信息。 4. 申请书:填写好土地变更登记申请书。这一表格用于向相关部门正式表达房产更名的申请意向,里面会涉及房产的基本信息、申请人信息等内容。 接着是办理更名的流程: 1. 提出申请:夫妻两方共同携带着上述准备好的所有材料,前往房屋所在地所属的区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正式的房屋产权变更申请。之所以要求双方共同前往,是因为这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变更,需要双方共同意愿的体现。 2. 受理申请:相关部门会对提交的申请进行受理。如果资料齐备,就会予以受理;要是资料不齐或不符合规定,部门会说明理由,并告知需要补齐的材料以及补交期限,等补交齐备后再受理,并发放回执单。 3. 审核环节:登记土地变更程序的部门会对更名申请人的各项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包括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房产本身是否存在纠纷等问题,确保整个更名申请具备合法性。 4. 缴费领证:审核通过后,申请人需前往缴纳相关费用,之后就可以领取新的房产证,完成房产更名手续。 法律依据方面,《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也指出,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申请人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等材料 。通过这些规定可以明确办理房产更名时材料和流程的法定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