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房产过户需要哪些证件?


夫妻房产过户所需证件因房屋性质和过户情形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首先,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办理房产过户,一般需要以下这些基本证件:夫妻双方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用于核对),这是用来确认双方身份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用于核验),证明夫妻关系;房屋所有权证,也就是房产证,这是房屋产权的重要凭证 。 如果是房改房,除了上述基本证件外,还需原售房单位的证明,该证明要写明因供暖原因允许将产权人变更为配偶的名字。要是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夫妻双方要写变更申请并简单注明理由 。此外,房改房还需提供原购房契约复印件(核对原件),以及房屋所有权证附图、登记表复印件。 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如果取得房产证在结婚登记之前,这种过户按赠与处理。此时需要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赠与公证书,房屋产权证,契税(可能需要先行向税务机关缴纳,也可能由房地局在办手续时代收)缴纳凭证,以及双方身份证明到房地局办理。 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这就说明房产过户需要通过登记来确定产权变更,而相关证件是办理登记的重要依据。 相关概念: 房改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 经济适用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 赠与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产权人将个人所有的财产无偿地赠送给他人的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