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手受伤是否能认定为工伤?


在讨论骑手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首先要理解什么是工伤。工伤,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为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或者患上职业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对于骑手而言,其工作性质较为特殊。一般情况下,如果骑手与用人单位(如配送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存在劳动关系,那么在工作过程中受伤,符合上述《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情形的,通常可以认定为工伤。例如,骑手在送单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且自己不承担主要责任,这种情况就很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然而,现实中很多骑手是通过平台接单工作,和平台之间的关系可能并非传统意义上的劳动关系。有些平台会将配送业务外包给其他公司,骑手与外包公司签订的可能是合作协议而非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认定工伤就相对复杂。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双方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比如骑手是否接受平台或外包公司的管理、是否有固定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的发放方式等。 如果经过判断,骑手与相关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那么在工作中受伤后,就可以按照工伤认定的程序来申请。首先,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在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提交一系列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诊断病历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收到申请后,会根据审核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总之,骑手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关键在于其与相关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受伤情况是否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认定情形。骑手在遇到受伤情况时,应及时了解自己的权益,按照法定程序申请工伤认定,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