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是否可以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对于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能否取保候审,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具体案件情况来判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第二款规定,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如果犯罪嫌疑人符合上述《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取保候审条件,即便涉嫌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也有可能被取保候审。比如,犯罪嫌疑人只是一般的参与者,情节较轻,可能被判处拘役,并且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那么就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然而,如果犯罪嫌疑人是首要分子,可能判处的刑罚较重,且存在毁灭证据、继续危害社会等可能性,那么取保候审申请被批准的难度就会比较大。 总之,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不是绝对不能取保候审,关键在于是否符合法定的取保候审条件,并且在申请时要向司法机关充分说明符合条件的理由和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