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妇女离婚后是否可以批宅基地?
我是农村妇女,现在离了婚,名下也没有宅基地。我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我这种情况能不能申请批宅基地啊?心里一直没底,希望了解下具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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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妇女离婚后能否批宅基地,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宅基地申请的基本条件。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这里强调了“一户一宅”的原则。 对于离婚的农村妇女而言,如果其在离婚后确实符合“一户”的条件,并且没有其他宅基地可供居住,那么是有机会申请宅基地的。例如,离婚后女方独立成户,没有住房且符合当地宅基地申请的其他条件,就可以向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当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核,再报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不过,不同地区对于宅基地的申请政策和具体操作流程可能存在差异。有些地方可能还会综合考虑土地资源状况、人口数量等因素。所以,农村妇女离婚后是否能成功批到宅基地,除了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要遵循当地的相关政策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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