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户口离婚了是否可以申请宅基地?
我是农村户口,现在离婚了,名下也没有宅基地,想重新申请一块宅基地自己建房。但不清楚农村户口离婚后申请宅基地有没有什么条件限制,所以想问问能不能申请,需要满足什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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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户口离婚后是否可以申请宅基地,需要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了解一下宅基地申请的基本规定。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对于离婚后的农村户口人员,如果符合一定条件,是可以申请宅基地的。通常而言,离婚后若户口仍在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并且没有自有宅基地,同时符合当地宅基地申请的其他条件,比如符合分户条件等,就可以提出申请。比如有的地方规定,离婚后一方没有住房且在本村无其他宅基地,同时满足分户的要求,就具备申请资格。 然而,如果离婚后已经不符合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或者已经拥有一处宅基地等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情况,那么就无法申请宅基地。比如,离婚后将户口迁出本村,就不能再以本村村民身份申请宅基地;或者虽然离婚但已经在本村有一处宅基地,按照“一户一宅”原则,也不能再次申请。总之,农村户口离婚后申请宅基地要综合多方面因素,依据当地具体政策规定来确定是否具备申请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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