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夫妻离婚后女方可以要宅基地吗?
我是农村的,和丈夫离婚了。现在住的房子是宅基地建的,我想知道离婚后我能不能要这个宅基地,我对这方面法律不太懂,想了解下自己有没有这个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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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夫妻离婚后女方是否可以要宅基地,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宅基地的相关概念。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它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其所有权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只有使用权。 从法律依据方面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同时,宅基地的申请是以户为单位进行的。 如果女方在离婚前是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且是宅基地申请户中的一员,那么在离婚后,她有一定的权利主张宅基地权益。例如,如果女方在离婚时没有其他住所,并且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她可以向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宅基地使用的申请。因为离婚后女方的生活居住问题需要得到保障,从保障基本居住权益的角度出发,她有机会获得宅基地。 但是,如果女方在离婚后将户口迁出了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那么她通常就不能再主张该集体经济组织的宅基地了。因为宅基地是基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享有的福利性权利,户口迁出意味着不再具备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此外,如果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女方可以通过分割房屋从而获得一定的宅基地使用权。比如,双方协商或者法院判决房屋归女方所有,那么女方基于房屋的所有权,也就拥有了对应的宅基地使用权。 综上所述,农村夫妻离婚后女方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要宅基地的,但要综合考虑户口情况、房屋归属等多种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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