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夫妻离婚后宅基地如何分割?
我和老公都是农村的,现在打算离婚。我们有一处宅基地,不知道在法律上,农村夫妻离婚后这个宅基地该怎么分割?是一人一半,还是有其他的分割方式呢?我很担心这方面的问题,想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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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夫妻离婚后宅基地的分割问题,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 首先,要明确宅基地的性质。宅基地是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村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这就意味着夫妻双方不能对宅基地本身进行分割。 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夫妻双方的财产权益。如果该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可以对房屋进行分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于宅基地上房屋的分割方式有多种。一种是一方获得房屋所有权,同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如果双方都想要房屋,并且条件相当,可以通过竞价的方式确定房屋归属,获得房屋的一方给予对方相应的折价款。要是双方都不主张房屋所有权,可以将房屋拍卖,然后对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另外,如果夫妻双方户口都在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并且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也可以在离婚后分别申请宅基地。不过,要按照当地的宅基地管理规定和程序进行申请。总之,农村夫妻离婚后宅基地的处理,要结合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来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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