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农村房屋该如何分割?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我们在农村有一套房子。这房子情况有点复杂,是婚后和对方家里一起出资建的,现在就不知道这个房子在离婚的时候到底怎么分,想了解下具体的分割办法和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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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农村房屋的分割,首先要确定房屋的性质,看它是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是个人财产,比如一方婚前建造的房屋,并且双方没有相反约定,那这个房子就属于婚前所属的一方,离婚时不用分割。这是因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 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方式如下:双方首先可以协商处理。要是协商不成,就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明确规定的。 常见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农村房屋情况有:双方结婚登记后,一方家庭为子女结婚居住而建造的房屋,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居住,这种通常视为父母赠与夫妻双方的财产,没有特殊情况就双方平分;婚前男女双方家庭共同出资建造的房屋,也属于夫妻共同所有,一般对等分割。 对于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婚前一方建造房屋,但建房所欠债务婚后用共同财产偿还,房屋归婚前所属一方,但得到房子的一方要给另一方相应补偿。 相关概念: 析产登记:是指在夫妻离婚、兄弟姐妹分家等情况下,对共有房屋进行分割时需要办理的手续 。 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民对其房屋下的土地所享有的土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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