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在离婚时该如何进行分割?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涉及到家里的宅基地。这处宅基地情况有点复杂,不知道在法律上到底该怎么分,想了解一下在离婚的时候,关于宅基地分割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具体有哪些分割方式,想得到详细准确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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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宅基地的分割要先判断其属性,看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是一方的个人财产,比如一方在婚前就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那么在离婚时一般是不进行分割的,仍归该方所有。这是因为个人财产的归属不因婚姻关系的结束而改变。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对于个人财产保护的规定。 要是宅基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分割方式如下:首先,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商量出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分割方案。法律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只要协商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都是有效的。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那么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例如,如果一方对家庭付出较多,或者抚养子女负担较重,法院在判决时可能会适当倾向这一方。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就明确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在实际情况中,还有几种特殊情况:如果婚前男女双方的家庭共同出资建造的房屋,且建房时是以子女一方的名义取得批准用地的,该房产婚后也确实归夫妻双方居住使用,那么该房产可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分割时,一般可以根据双方家庭的出资比例进行分割;父母在宅基地上建房为子女结婚居住使用的,如果房屋是以子女的名义报建的,又是婚后建造,一般视为对子女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屋为子女的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个人财产: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前或婚后依法取得的,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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