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人了保险公司和医药费谁来垫付?
我开车不小心撞人了,伤者在医院等着钱治疗,我不知道是我来垫付医药费,还是保险公司来垫付。我买了车险,就想弄清楚在这种情况下,到底该谁先拿出钱来给伤者治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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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撞人后涉及到保险公司和医药费垫付的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首先,我们要了解交强险垫付的相关情况。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在某些特定情形下,保险公司会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这些情形包括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以及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也就是说,当出现上述情况时,保险公司会先拿出一部分钱来支付伤者的抢救费用。不过,保险公司在垫付后,是有权向致害人进行追偿的。这意味着,最终这笔钱还是可能会由致害人来承担。 如果不属于上述交强险垫付的特定情形,那么按照一般的流程,在发生交通事故撞人后,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必须由保险公司或者致害人先行垫付医药费。在实际情况中,很多时候是由致害人先垫付部分费用,以确保伤者能够及时得到治疗。这是基于人道主义和积极处理事故的角度考虑。当然,如果致害人暂时没有能力垫付,伤者一方也可以自己先支付费用进行治疗,之后再通过法律途径,如向法院起诉等方式,要求致害人以及保险公司进行赔偿。 在商业险方面,不同的商业保险合同条款有所不同。有些商业险可能会约定在一定条件下对医疗费用进行垫付或者赔偿,但这都要依据具体的保险合同来确定。如果购买了相应的商业险,并且符合合同约定的垫付条件,那么商业险保险公司也可能会承担垫付责任。 如果双方对于医药费垫付问题存在争议,无法协商解决,伤者可以向交通事故处理部门请求协助调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撞人后医药费的垫付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保险合同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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