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农村土地离婚了女方还能拥有吗

我和丈夫在农村生活,现在打算离婚。我们家有一些农村土地,我不太清楚离婚后我对这些土地还有没有份。想了解在法律层面上,我这种情况离婚后,农村土地我还能不能拥有,是怎么规定和划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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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农村离婚时,女方对于农村土地是否还能拥有,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首先,农村土地的性质是归集体所有,个人只有使用权。 如果农村土地是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取得的,比如通过家庭承包方式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那么离婚时女方有权主张对土地权益进行分割。这是因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进行合理分配,女方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该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所以女方可以和男方协商土地权益的归属,比如土地由一方经营,给予另一方相应经济补偿等;协商不成可让法院判决。 要是农村土地是婚前一方取得的,并且明确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这种情况下,女方通常不能主张对该土地的权益。 另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以户为基本单位的。如果妇女结婚后在新的居住地没有获得承包地,那么发包方不能收回她原先的承包地;离婚或者丧偶后,只要女方仍然在原来的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来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又没有获取到承包地,发包方同样不能收回她原来的承包地。这意味着只要女方在农村拥有承包地且没有丧失承包资格,离婚时一般可依法分得相应土地权益 。不过,各地对于农村土地的分配和流转有特定规定,具体情况还需结合当地土地政策来综合判断。 总之,农村土地离婚时女方是否还能拥有,要依据法律规定、土地取得方式以及当地实际情况等来综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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