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有一套房,婚后夫妻共同买第二套房可以退税吗?


在探讨婚前有一套房,婚后夫妻共同买第二套房是否可以退税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明确相关的退税政策,目前与购房退税较为相关的是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的住房贷款利息扣除以及契税退税政策。 首先来看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的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这里所说的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如果婚后共同购买的第二套房是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那么夫妻双方可以协商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或者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若该二套房并非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则不能享受此项扣除。 再说说契税退税政策。在某些情况下,契税是可以退还的。比如,根据相关规定,购房后因特殊原因需要退房,在未办理产权过户前退房的可以退还已缴纳的契税。但如果是因为首套房和二套房契税政策差异问题,一般来说,契税是按照房屋购买时的实际情况征收的。若符合当地契税优惠政策而当时未享受多缴纳了契税,可能可以申请退税。例如,有些地方规定家庭唯一住房面积在一定标准以下的,契税有优惠税率。如果婚后购买的二套房,在满足当地特殊规定(如之前首套房已出售等情况)下被认定为家庭唯一住房,而之前按二套房税率缴纳了契税,就有可能申请契税退税。不过,各地的契税政策差异较大,具体要以当地税务部门的规定为准。 所以,婚前有一套房,婚后夫妻共同买第二套房是否能退税,要分情况来看,涉及个人所得税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时,关键看是否为首套房贷利率;涉及契税退税时,要看是否符合当地的契税优惠政策以及多缴契税的情形等。如果想了解具体的退税事宜,建议向当地的税务部门进行详细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