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的唯一住房可以拍卖吗?
我名下只有一套住房,但是因为债务问题被债权人申请保全了。我特别担心这套房子会被拍卖,没地方住。想问问法律上对于保全的唯一住房能不能拍卖是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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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保全的唯一住房是有可能被拍卖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财产保全和拍卖的基本概念。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而拍卖则是法院对被查封、扣押的财产,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将其卖给出价最高的竞买人,以实现债权的一种执行措施。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简单来说,如果符合上述条件,即使是唯一住房,法院也可以进行拍卖。例如,若你的成年子女名下有住房可以供你居住,或者你在债务产生后为了不还钱而把其他房子卖掉了,又或者债权人愿意按照规定为你提供居住的地方或者预留租金,在这些情况下,法院就可以对保全的唯一住房进行拍卖。所以,唯一住房并不一定能避免被拍卖,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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