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是否属于公司的债权人?
我租了一家公司的房子当仓库,这家公司一直拖欠房租。我不太清楚在法律上,像我这种房东的身份,能不能算这家公司的债权人呢?我想了解一下,我有没有权利向他们追讨房租,以及有哪些法律途径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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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房东是否为公司的债权人,首先得明白债权人这个概念。债权人,简单来说,就是借给别人钱或者让别人欠了自己东西的人,这个人有权要求对方还钱或者归还东西。在法律上,债权人是在债的关系里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债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
从房屋租赁关系来看,如果公司作为承租人,使用了房东的房屋,但没有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支付租金,那么房东和公司之间就形成了一种债权债务关系。房东把房子租给公司使用,公司就有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的义务。当公司没有履行这个义务时,房东就对公司享有了要求支付租金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同时,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这就意味着,在公司拖欠房租的情况下,房东依据合同和法律规定,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租金。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房东属于公司的债权人。房东可以通过与公司协商、发送催款函等方式要求公司支付租金。如果公司仍然拒绝 支付,房东还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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