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交纳的医保可以抵个税吗?
我一直是自己缴纳医保,最近听说有些费用能抵扣个税,我就想问问,自己交的医保费用能不能在交个税的时候进行抵扣呢?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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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交纳的医保在一定情况下是可以抵个税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个概念,即专项附加扣除。这是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在扣除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允许额外扣除的项目,目的是进一步减轻纳税人的负担。其中符合规定的大病医疗支出就属于专项附加扣除的范畴。 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也就是说,如果您自己缴纳医保,并且因为看病产生了符合上述条件的费用,那么超过15000元的部分可以在计算个税时进行扣除。 不过要注意,这里的扣除是针对大病医疗费用,而不是医保的缴费金额。同时,纳税人需要留存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者复印件)等资料备查。并且,医疗保障部门会向纳税人提供在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本人年度医药费用信息查询服务,方便纳税人进行申报。 所以,自己交的医保本身费用不能直接抵个税,但因医保产生的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可以在规定范围内抵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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