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驳回后自己能去复审吗?
我申请的商标被驳回了,不想找代理机构,想自己去办理复审。但不太清楚自己能不能去,也不知道具体流程和要求是怎样的,想了解下从法律层面我是否有资格自己去进行商标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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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被驳回后,自己是可以去进行复审的。商标复审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对商标局驳回其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公告的决定不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并由商标评审委员依法裁决的程序。 《商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自己去进行商标复审,首先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比如复审申请书、商标驳回通知书的原件、证明商标具有显著性或不与在先权利冲突等相关证据材料等。然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也就是收到驳回通知后的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申请。整个复审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进行。如果对法律程序不熟悉,也可以提前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获取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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