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购进农产品后存放在仓库是否算进项税额?

我购进了一批农产品,把它们存放在仓库里。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能不能算进项税额来进行抵扣呢?我想知道具体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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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产品进项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进项税额的概念。进项税额简单来说,就是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对于购进农产品的进项税额计算,我国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进项税额 = 买价×扣除率。 购进农产品后存放在仓库,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是可以计算进项税额的。只要你购进农产品是用于生产经营且取得了合法有效的扣税凭证,不管货物存放在何处,都不影响进项税额的计算。不过,如果购进的农产品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等,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同时,要注意的是,如果农产品发生了非正常损失,比如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等情况,那么对应的进项税额需要做转出处理,不能再进行抵扣。所以,购进农产品存放在仓库,一般能计算进项税额,但要结合具体用途和是否发生非正常损失等情况来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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