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预售证是否可以卖房?


在我国,没有预售证是不可以卖房的。这一规定主要是为了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房地产市场的正常秩序。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概念。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房地产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期房的一种法定凭证。简单来说,就是开发商要想卖还没建好的房子,就必须先拿到这个证。有了它,说明该项目在开发建设等方面是符合相关规定的,购房者购买这样的房子相对更有保障。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也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按提供的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这意味着,如果开发商没有预售证就卖房,和购房者签订的合同可能会被认定无效。 对于购房者来说,购买没有预售证的房子存在诸多风险。比如,房子可能因为各种原因无法按时交付,甚至成为烂尾楼;开发商可能存在欺诈行为,擅自改变房屋规划等。所以,在购房时,一定要查看开发商是否有合法有效的预售许可证。如果发现开发商没有预售证还在卖房,可以向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举报,以维护自己和其他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