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小产权房给城里人,房价上涨想毁约可以吗?


在探讨卖小产权房给城里人,房价上涨后想毁约是否可行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小产权房。小产权房通常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这类房屋没有办理相关证件,也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也被叫做“乡产权房”。 从法律层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小产权房是建立在农村集体土地上的,城里人并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买卖小产权房的行为实际上是变相流转了农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这与上述法律规定相违背。所以,通常情况下,城里人购买小产权房的合同会被认定为无效合同。 既然合同无效,是不是意味着卖方就可以随意毁约呢?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虽然合同无效,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合同无效的处理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小产权房买卖中,买卖双方对于小产权房的性质一般都是明知的,所以双方通常都存在一定的过错。当房价上涨卖方想毁约时,如果买方要求返还购房款并赔偿房屋增值部分的损失,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过错程度来确定赔偿责任。一般来说,卖方作为出卖小产权房的一方,其过错可能相对较大,可能需要对买方进行一定的赔偿。 此外,在实践中,法院在处理小产权房纠纷时,还会考虑维护社会的稳定和交易的安全。如果买方已经实际居住使用该房屋多年,法院可能会在判决返还房屋的同时,要求卖方给予买方较为合理的补偿,以平衡双方的利益。 所以,卖小产权房给城里人后,即便房价上涨,卖方也不能随意毁约。因为毁约可能会面临返还购房款、赔偿损失等法律后果。而且,法律不鼓励通过毁约来谋取不正当利益,买卖双方都应该遵守诚实信用原则,谨慎对待交易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