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股东是否能撤股?

我是一家公司的股东,当初投资了不少钱。现在我因为个人原因,想把股份撤出来,不知道在法律上是否允许。我不太清楚股东撤股有哪些规定和限制,也不知道需要走什么样的流程,所以想问问股东到底能不能撤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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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东撤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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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股东撤股并不是简单随意就能实现的行为,它受到一系列法律法规的约束。下面来详细分析股东是否能撤股的情况。 首先,从一般的概念来讲,股东撤股指的是股东退出公司,收回自己的出资。但在公司运营过程中,公司的财产是独立于股东个人财产的,这是为了保证公司能够稳定地开展经营活动,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所以,股东不能像从自己口袋里掏钱一样随意撤股。 不过,在符合一定条件和遵循法定程序的情况下,股东是可以实现类似撤股效果的退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是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是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是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种情况下,股东可以通过让公司收购自己的股权来退出公司。 另外,股东也可以将自己持有的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或者股东以外的人。《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如果公司出现了解散的法定情形,如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以及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等,公司进行清算后,股东也可以按照清算程序收回剩余财产,这也相当于股东退出了公司。 综上所述,股东并非绝对不能撤股,但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通过合法的途径和程序来实现。在考虑撤股时,股东应当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谨慎做出决策,必要时可以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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