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协议离婚能异地办理吗?
我和配偶都在四川工作,但户籍不在四川。现在我们打算协议离婚,想问下在四川这里能不能异地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呢?不太清楚相关规定,希望了解一下具体情况。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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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一种离婚方式。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这意味着按照以前的规定,协议离婚通常需要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不能异地办理。
不过,为了方便群众办事,国家推行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从2023年6月1日起,四川省开始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试点期间,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所以,如果您和配偶有一方持有四川当地的居住证,那么是可以在四川异地办理协议离婚的;如果没有居住证,就需要回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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