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单身生下的孩子可以过继给别人吗?

我是单身妈妈,独自抚养孩子压力很大,经济上实在难以支撑。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能不能把孩子过继给别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和走什么流程呢?
展开 view-more
  • #子女送养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过继”一般对应收养这一法律概念。单身生下的孩子是可以被送给他人收养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遵循法定的程序。 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四条规定,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一)孤儿的监护人;(二)儿童福利机构;(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单身父母若存在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情况,便符合送养人的条件。这里的“特殊困难”并没有明确的法律界定,一般指经济极度困难、患有严重疾病无法照顾孩子等情形。 其次,送养孩子还需要满足被收养人、收养人的相关条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而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如果是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此外,送养孩子还需要遵循法定的程序。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总之,单身生下的孩子在符合法定条件并履行法定程序的情况下,是可以送养给他人的。在送养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确保孩子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