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采用一般计税方法吗?
我是一家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在纳税方面有些疑惑。平时我们一直按照简易计税方法纳税,但最近业务情况有变化,想了解下我们小规模纳税人能不能采用一般计税方法来计税呢?这样对我们的税务成本会不会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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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税收领域,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计税方法是两个重要概念。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一般计税方法是指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 = 当期销项税额 - 当期进项税额。其中,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收取的增值税额;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 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第三条规定,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也就是说,小规模纳税人如果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是可以申请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进而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 不过,一旦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就不得再转为小规模纳税人,除非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同时,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通常是按照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征收率一般较低;而一般计税方法虽然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但适用税率通常高于征收率。所以,小规模纳税人是否要申请采用一般计税方法,需要综合考虑自身的业务情况、进项税额取得情况等因素,权衡利弊后再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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