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是否可以开培训费发票?
我加入了一个社会团体,他们组织了培训课程并收取费用。我要求开发票用于报销,可他们说不能开培训费发票。我就想知道,从法律角度讲,社会团体到底能不能开培训费发票呢?
展开


在探讨社会团体是否可以开培训费发票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基本概念。 首先,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当社会团体开展培训活动并收取费用时,这在本质上属于提供了教育服务。根据我国税收相关规定,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缴纳增值税并开具相应的发票。培训服务就属于销售服务的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社会团体开展培训活动并收取费用,就属于“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的情况,所以从规定上来说,是有义务为付款方开具发票的。 当然,并不是所有社会团体都有自行开具培训费发票的能力。有些社会团体可能需要先去税务机关进行税种核定等相关手续,然后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是自行开具发票,还是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如果社会团体具备开具培训费发票的条件却拒绝开具,付款方可以向税务机关进行投诉举报,维护自己索取发票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