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催缴社保是否可以撤销?

公司收到了社保催缴通知,现在我们想知道能不能撤销这个催缴。是之前因为一些疏忽没及时缴纳社保才收到通知的,现在已经打算补缴了,就想问下这个催缴能不能撤销,具体该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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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保催缴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催缴社保能否撤销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催缴社保的含义。催缴社保是指社保经办机构在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时,依法向其发出通知,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补缴社保费用的行为。这是社保经办机构为了保障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权益,维护社会保险制度的正常运行而采取的措施。 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如果用人单位在收到催缴通知后,及时与社保经办机构沟通,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了社保费用的补缴,同时向社保经办机构说明情况,那么在很多情况下,社保经办机构是有可能撤销催缴通知的。因为催缴的目的就是促使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社保,当目的达到后,一般不会再继续保留催缴措施。 然而,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故意拖欠社保、多次催缴仍不缴纳等恶劣情形,即使后续补缴了社保费用,社保经办机构也可能不会撤销催缴通知,并且还有可能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对用人单位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该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所以,用人单位在收到催缴通知后,应积极配合社保经办机构,及时处理社保补缴事宜,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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