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财产转移能够追回吗
最近在考虑离婚的事情,突然发现对方好像有转移财产的迹象。我特别担心,要是真转移了,这财产还能不能追回来啊?想了解下在法律层面上,对于这种夫妻离婚时一方转移财产的情况,到底能不能把财产追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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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财产转移是能追回的。首先来解释一个概念,夫妻共同财产就是夫妻在共同生活期间所拥有的财产,双方都有使用的权利,像存款、房子等都可能是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是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想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做这些事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要是离婚后,另一方发现对方有上述行为,还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还没起诉或者已经起诉离婚了,发现另一方有财产转移行为,还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要是情况紧急,没转移财产的一方在起诉前也能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不过要注意,法院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必须在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提起诉讼,不然法院会解除财产保全。而且提出诉前保全需要提供担保财产,不提供担保,法院会驳回申请。同时,必须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对方确实有离婚财产转移行为,不然申请财产保全不准确,申请人得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遭受的损失。总之,法律为保护合法权益提供了相应的途径和保障。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共同生活期间所拥有的财产,双方均有使用权,可包括物质、资金、抽象财产等。 财产保全: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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