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拘留能够取保候审吗


跨省拘留是可以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期间针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一种临时性强制措施,简单来说,就是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他们的自由,但又不像拘留、逮捕那样完全限制人身自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是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管制就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在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下进行改造;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独立适用附加刑意味着不判处主刑,只适用附加刑。 二是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有期徒刑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判断是否“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一般会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平时表现等因素。 三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这体现了法律的人道主义精神,对于这类特殊群体,在确保不危害社会的情况下,可以取保候审。 四是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有时候案件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的过程比较长,导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羁押期限到了,但案子还没办完,这时就可以取保候审。 无论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亲人还是律师,都有权利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申请时,要向负责处理这个案子的机构提交申请。如果案件处于调查阶段,向公安局申请;到了审查起诉阶段,向检察院申请;到了审判阶段,向法院申请。 不过,因为涉及到取保候审之后的监管问题,跨省拘留取保候审实际操作起来相对麻烦一些。而且,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相关概念: 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期间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临时性强制措施,限制其部分自由。 管制: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一定自由,在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下改造的刑罚。 拘役: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 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可独立适用。 有期徒刑: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 羁押: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