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分包和专业分包有什么区别?


劳务分包和专业分包是建筑工程领域常见的两种分包形式,它们存在诸多区别。 首先,从定义上看,劳务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简单来说,就是把工程中的劳务部分包出去,比如砌墙、抹灰等纯劳务工作。而专业分包是指总承包人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承包人完成的活动,涉及到工程的专业技术部分,像消防工程、防水工程等。 在资质要求方面,劳务分包企业需要具备劳务分包资质,该资质通常对企业的注册资本、技术工人数量等有一定要求。专业分包企业则需要具备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不同的专业工程有不同等级的专业承包资质标准,要求更为严格,除了人员、资金,还对企业的工程业绩、技术装备等有规定。 从承包范围来讲,劳务分包的范围仅仅是劳务作业,不涉及工程的材料、设备等,劳务分包人只提供劳务服务并获取劳务报酬。专业分包的范围是某一项专业工程,不仅包括劳务,还涵盖专业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技术等。 责任承担上也有差异。劳务分包中,劳务分包人对其提供的劳务质量负责,如果因劳务问题导致工程出现问题,劳务分包人承担相应的劳务责任,总承包人一般承担连带责任。专业分包中,专业分包人对所分包的专业工程向总承包人负责,总承包人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当专业工程出现质量等问题时,专业分包人承担主要责任。 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同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也对劳务分包和专业分包的相关事宜做了具体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