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的财产是否可以强制执行?
我和别人有经济纠纷,法院判我还钱,但我名下财产不够。现在对方想让法院执行我配偶名下的财产,我不太清楚这合不合法。我就想知道,在法律上,配偶的财产能不能被强制执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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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中,关于能否强制执行配偶财产,这需要分不同的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那么配偶的财产是可以被强制执行的。夫妻共同债务指的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既然是共同债务,那么夫妻双方都有偿还的义务,债权人有权要求用夫妻双方的财产来偿还,法院在执行阶段也可以强制执行配偶名下的财产。 其次,如果债务是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正常情况下是不能直接强制执行配偶财产的。个人债务一般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二款,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不过,如果该个人债务的债务人在婚姻中有夫妻共同财产,其中属于债务人的那部分份额是可以被强制执行的。比如,夫妻共同拥有一套房产,法院可以对债务人所享有的房产份额进行执行。 所以,能不能强制执行配偶的财产,关键在于债务的性质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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