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住房借款合同解除后还需要还款吗

我之前因为买房和银行签了住房借款合同,现在因为一些原因合同要解除了。我就想知道合同解除之后,我还需不需要继续还款啊?不太清楚这方面规定,希望能给详细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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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一般情况下,住房借款合同解除后,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终止了,从合同关系本身来说,用户不再有基于这份合同的还款义务。不过,实际是否需要还款要分多种情况来看。 如果在合同解除时,贷款已经全部还清,那就不存在继续还款的问题了。但要是还有未清偿的贷款余额,以及可能产生的逾期利息、违约金等费用,这就需要根据解除合同时的协商结果或者相关法律规定来处理。 比如在商品房买卖中,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被撤销或者解除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也随之解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规定,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担保权人和买受人。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购房人(借款人)通常不承担返还剩余贷款的责任。 然而,如果是因为用户提前还款、合同到期等原因解除合同,那可能还需要按照原有合同约定进行还款。所以在解除住房借款合同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并和贷款机构协商确定后续还款事宜,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相关法律依据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相关概念: 债权债务终止:简单说就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结束了,比如钱还完了,双方基于这笔债务的关系就没了。 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就是购房者贷款买房时和银行签的贷款合同,用购买的房子作为担保向银行借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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