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解除后担保合同还有效吗


借款合同解除后,担保合同的效力不能一概而论。 首先要明白,借款合同是主合同,担保合同是从合同,二者存在主从关系。一般来说,主合同解除,从合同也会跟着解除,即借款合同解除了,担保合同通常就没有法律效力了。这是因为担保合同存在的意义主要是保障借款合同的履行。 不过,法律也有特殊规定。如果担保合同里明确写了,就算借款合同解除了,担保人依然要承担担保责任,那么这种情况下担保合同就还是有效的 。比如,张三给李四的借款合同提供担保,担保合同中约定‘即便借款合同解除,张三的担保责任不变’,这种情况下,即便借款合同解除,张三的担保责任依约存在。 相关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此外,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即便借款合同解除,如果债务人还有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在担保合同没有特殊约定时,担保人还是要对这些民事责任承担担保责任。 总之,判断借款合同解除后担保合同是否有效,关键在于看担保合同自身的具体约定以及法律的特别规定。 相关概念: 主合同:就是在两个或者多个合同中,不需要依赖其他合同而能独立存在的合同,像这里的借款合同,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它可以独立存在 。 从合同:必须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前提才能成立的合同,担保合同就是为了保障借款合同中债权实现而设立的,依赖于借款合同存在,所以是从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