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是否可以互相投保?
我和我爱人想互相为对方买保险,但是不太清楚在法律上允不允许。我们担心买了之后会因为法律问题导致保险无效,所以想咨询一下,夫妻之间到底能不能互相投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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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是可以互相投保的。在保险领域,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而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从法律层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本人;配偶、子女、父母;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夫妻关系属于上述规定中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情形,所以夫妻之间能够互相投保。 当夫妻互相投保时,意味着丈夫可以为妻子投保,成为这份保险合同的投保人,按时缴纳保费,而妻子是被保险人,在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情况下享有保险金请求权;反之,妻子也可以为丈夫进行同样的投保操作。这种互相投保的方式在家庭保险规划中较为常见,能为夫妻双方提供相应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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