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能够由当事人约定吗
在签合同的时候,看到里面有关于诉讼时效的约定条款,心里有点疑惑,不确定这样的约定有没有效。想知道从法律层面来讲,诉讼时效到底能不能由我们当事人自己去约定呀,希望能了解这方面的准确规定。
展开


诉讼时效不能由当事人约定。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简单说,就是如果过了这个时间,权利人再去法院告义务人,可能就得不到法院支持了。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七条明确规定,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断的事由由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无效。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放弃无效。这是因为诉讼时效制度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其目的在于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等。要是允许当事人随意约定诉讼时效,会破坏法律建立的这种秩序和平衡。 例如,一般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这三年的时间是法定的,当事人不能通过私下约定延长或者缩短。即便在合同等民事关系里约定了诉讼时效期间,或者约定了导致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情形,这些约定在法律上都是没有效力的。 相关概念: 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暂时停止。 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