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再婚后的继子继女可以在一起吗?
我父母再婚了,现在我和继兄相处中产生了感情,我们很想在一起,但又不确定法律是否允许。想问下,在法律层面,父母再婚后的继子继女到底能不能在一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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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父母再婚后的继子继女是否可以在一起,关键在于他们之间是否形成了拟制血亲关系。拟制血亲是指本来没有血缘关系,或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但法律上确定其地位与血亲相同的亲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这里的血亲主要是指基于血缘关系的亲属,而对于继子继女,如果他们之间没有血缘关系,并且没有形成法律上的拟制血亲关系,从法律上来说是可以结婚的。 形成拟制血亲通常是指继父母对继子女进行了抚养教育,双方之间形成了类似父母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如果继子继女之间形成了这种拟制血亲关系,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基于伦理道德等方面的考虑,不同的人可能有不同的看法,不过法律并没有明确禁止他们结婚。然而在实际生活中,这种情况可能会面临较大的社会舆论压力和伦理争议。 如果继子继女之间没有形成抚养教育关系,即继父母没有对继子女进行抚养教育,他们之间仅仅是因为父母再婚而产生的姻亲关系,那么他们在法律和伦理上的限制相对较少,在一起一般是被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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